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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关于印发住建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时间:2025-10-16 17:36:51访问量: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有关工作要求,我局拟废止《关于印发住建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赣市建字〔2019〕94号),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个人可以在202511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315,邮编:341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废止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xgzjg@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修订文件征求意见”。

 附件: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住建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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