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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市县入选!江西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省级试点工作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时间:2022-04-01 19:31:49访问量:

日前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共建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示范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
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省级试点工作
遴选确定15个市、县
作为第一批城市更新省级试点


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省级试点

工作的通知



赣城高发办〔2022〕1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中央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决策,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部署,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我办在各设区市推荐的基础上,遴选确定萍乡等15个市、县作为第一批城市更新省级试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试点目的

 坚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城市体检评估为基础,针对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

、试点内容

 第一批试点期限至2023年底,从健全体系、优化布局、完善功能、管控底线、提升品质、提高效能、转变方式等七个方面推动城市更新,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联动、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
(二)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三)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创新土地、规划、建设、园林绿化、消防、不动产、产业、财税、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分类探索更新改造技术方法和实施路径,鼓励制定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标准规范。

、工作要求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试点市、县要在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试点内容、重点项目、实施时序和保障措施。具体实施的特色项目可分别侧重老旧小区改造、老旧街区提档升级、老旧厂区转型、传统风貌保护传承、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基础设施提升等方面。试点实施方案经政府同意后,由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于4月20日前报送我办。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试点市、县要高度重视,结合省部共建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全省深入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2.0版,建立“以城市体检评估为路径、以城市更新行动为载体、以功能品质提升为目标”的“三位一体”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长效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试点市、县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每季度报送试点工作情况。我办将搭建试点工作宣传平台,组织专家跟踪指导服务,推动试点城市之间的交流,及时向全省推广试点经验。试点工作纳入城市功能品质提升行动一体评估。

 联 系 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高质量发展办公室胡辉

 联系方式:0791-86215166

 电子邮箱:512593003@qq.com

省部共建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推进城市
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  件

第一批城市更新省级试点名单

1.萍乡市
2.九江市
3.新余市
4.鹰潭市
5.吉安市
6.宜春市
7.抚州市
8.乐平市
9.修水县
10.贵溪市
11.于都县
12.永新县
13.丰城市
14.金溪县
15.玉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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