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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时间:2022-04-18 18:34:07访问量:

赣市建安办20227


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赣州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赣州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办公室(代)

202248


赣州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巩固提升”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全力打好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办公室按照《赣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方案》部署,结合全市安全生产领域“五个全覆盖”工作要求,决定开展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特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力戒“两个主义”,立足“两个根本”,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新时代六个第一等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按照“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要求,深入分析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进一步建立健全、补充完善制度、措施,确保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以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助力“三大战略、八大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责任体系提升攻坚。按照行业监管职能,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严格落实《赣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巡查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制度化。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年度责任书目标任务,在重点敏感节点固化“三个一律”措施,加强日常安全风险分析研判,落实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健全完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机制和企业安全承诺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真正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提升攻坚。结合全市安全风险识别全覆盖工作要求,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经营活动、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中的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风险台账,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全面掌握各类风险源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摸清安全风险底数,构建点、线、面有机结合、动态管理、持续改进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对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点,健全落实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辨识评估、联合会商、闭环管控等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制度力量和科技手段,确保各类风险发现早、控得牢、管到位。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警示报告等制度,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确定“红、橙、黄、绿”风险等级,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地图”,严格落实岗位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实行动态评估更新。全面梳理三年行动以来行业领域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开展“回头看”,确保管控到位。

(三)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攻坚。结合全市安全隐患整治全覆盖工作要求,督促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体系;全面开展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强化重大风险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行闭环管理。通过邀请专家、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指导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帮助各责任主体落实补足机制体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实行挂牌督办;对经整改仍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切实推进隐患“清零”。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提升攻坚。全面复盘岁末年初“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城市建设各行业领域为重点,盯紧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铁心硬手、重拳出击,从严从重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要求,坚决整治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攻坚。督促行业领域企业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建设,紧紧围绕巩固提升创建水平、扩大创建企业范围、提升企业达标等级三项任务,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全面总结推广2021年安全技能提升攻坚战经验做法,结合全市应急宣传培训全覆盖工作要求,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导向,以落实安全技能培训为核心,以提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为重点,深入开展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教育深入推进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职工安全培训中心,自主组织安全培训考核;着力查处安全培训走过场、制售倒卖假安全资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演练,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

(七)开展公共安全文化建设提升攻坚。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年”活动,加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去知识,培育安全文化。积极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应急科普的解读宣传,创新方式、丰富载体,提升宣传质效。围绕安全风险防控、应急避险自救等知识,依托职业技能学校、安全培训机构等教学资源,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安全公益讲座及安全文化专题宣传活动,提升全民安全生产和科学应急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

(八)开展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提升攻坚。入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隐患、共性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根本性原因,全面总结全三年行动以来典型做法,探索建立一套能够遏制突出隐患和相同类型重大隐患反复形成的硬性机制,研究出台一系列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配套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推进长治长效。

(九)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升攻坚。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升攻坚。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城镇燃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城镇燃气行业运行安全。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和隐患整治销号制度,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尽快完成整治,不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按时序完成整治。大力推进球墨铸铁管道和灰口铸铁管道等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全面推广瓶装燃气自有产权瓶使用,加快建设气瓶溯源系统,落实扫码充装工作。推动城镇使用燃气的经营用户加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具有自动截断功能的燃气安全保护装置。有条件的县(市、区)逐步建立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基本形成源头可追溯、过程可监管、安全有保障的信息化监管体系。

、工作步骤

20224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410日前)。成员单位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前两年工作情况,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巩固提升”攻坚战任务及责任单位、时间表,科学部署推动;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动员部署会等方式,全面、深入宣传“巩固提升”攻坚战具体内容及相关措施,营造浓厚攻坚氛围。请各成员单位依据工作职能细化完善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实施攻坚(2022411日至9月底)。成员单位要围绕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强化攻坚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健全“两个清单”,坚持部门联动、系统推进,采取现场办公、集中突破等方式,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有效管用。请各成员单位于每月22前将本月工作情况报工作推进组办公室

(三)总结提升(202210月至12月)。成员单位要对前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突出检查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是否建立、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是否到位等情况;对被挂牌督办、通报约谈、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企业,逐一复查整改落实情况;要加强督促指导,尤其加大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督导力度,帮助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成员单位要正视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面临的紧迫形势和艰巨任务,站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站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强化各项措施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强化督导推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部署,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督导推动,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推进力度,做到要求一致、标准一致、步调一致,多措并举开展督导推动工作,助推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扎实效果。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以专访、通讯、评论、深度报道等形式,重点宣传推广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的成功经验、有效措施和重要成果,进一步展现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积极成效。

附件:2022年三年行动城市建设“巩固提升”攻坚战专题专项目标任务清单


附件

2022年三年行动城市建设“巩固提升”攻坚专题专项目标任务清单

序号

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

整治措施

完成

时限

1

督促落实房屋结构安全主体责任

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消防救援队、人防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1.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安全管理。

2.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防范物业管理区域内高空抛物、外墙脱落、消防等安全隐患。

2022

12月底

2

强化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管理

市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

1.加强对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调研督导工作,督促各地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建立常态长效巡查机制。

2.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速超限、违规倾倒、抛冒撒漏等行为的监管。

2022

12月底

3

加强农村房屋安全指导,保障农村房屋安全

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民宗局

1.继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农村自建房危房整治。

2.实施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加强动态监测,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

2022

12月底

4

加强排水管网建设质量管控

市城管局市场监管局

1.加强排水管网管材市场监管,对管材质量进行抽查,打击假冒伪劣管材产品。

2.加强排水设施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严格竣工验收管控,对违反相关标准规范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处理。

3.加强排水设施养护质量监管,严格排水管网养护、检测与修复质量管理,对违反相关标准规范的管网养护检测单位进行处理。

2022

12月底

5

  

5

压实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压实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市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市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住建局:负责编制城镇燃气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燃气场站内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依法查处存在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运行的综合评价;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市政道路上城镇燃气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备案

城管:开展市政道路上城镇燃气建设工程项目的市容管理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城镇燃气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管理和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管理。

发改:负责城市供气设施项目核准工作,牵头协调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公安: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和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通行秩序管理。

自然资源:负责统筹保障城镇燃气用地工作,统筹城镇燃气建设场(站)的规划、选址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从事城镇燃气运输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的监管,按职责对城镇燃气经道路、水路等运输环节进行管控,依法打击非法运输城镇燃气的行为。

工信负责民船等行业的用气监管,督促加强用气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商务:负责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应急管理:负责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有燃气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液化石油气生产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根据授权或者委托,组织开展燃气事故调查。

市场监管:负责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及检验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的行为;加快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充装单位信息、气瓶检验信息等相关数据可查询及追溯。

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城镇燃气企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和指挥城镇燃气火灾事故扑救工作,参加其它燃气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

2022

12月底

2022

12月底

6

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市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将城镇燃气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推广应用燃气安全技术装置,建立合理的费用分担机制。

2022

12月底

7

深化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市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和隐患整治销号制度,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尽快完成整治,不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按时限完成整治。

2022

12月底

8

推进老旧管道更新改造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

大力推进球墨铸铁管道和灰口铸铁管道等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

2022

9月底

9

提高城镇燃气物防、技防能力

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全面推广瓶装燃气自有产权瓶使用,加快建设气瓶溯源系统、源头扫码充装工作,推动城镇使用燃气的经营用户加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具有自动截断功能的燃气安全保护装置。

2022

12月底

10

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信息化管理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

有条件的县区逐步建立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基本形成源头可追溯、过程可监管、安全有保障的信息化监管体系。

2022

12月底

11

推进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人防办、中国移动赣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赣州分公司、中国电信赣州分公司、国网赣州供电分公司、赣州深燃天燃气有限公司、赣州市政公用集团

建立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平台,录入城市地下管网、地下空间等信息,实现信息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规范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

2022

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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