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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及“五一”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时间:2023-04-24 18:26:23访问量:

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一”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切实做好当前及“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

当前全市在建项目进入施工高峰阶段,易出现盲目抢工期、赶进度而忽视风险防范、安全防护等行为,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将工作举措再细化、再落实,层层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压实企业责任,主动自查自纠

各地、各成员单位要从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在节前提醒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整改施工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问题,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督促施工总包单位落实总包管理责任,加大对专业分包单位管控力度,将分包单位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三、加强排查力度,紧扣排查重点

各地、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赣州市安委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力度。

房屋市政工程:一是强化危大工程安全防范。节前深入排查整治基坑、模板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漏洞,杜绝事故发生。二是严防高处坠落事故。对施工现场临边、洞口、楼层、作业平台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及时加固补强;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杜绝抢进度、赶工期等违章作业行为,确保施工作业安全。三是认真排查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易燃可燃物品安全管理是否集中对方并规范管理。

水利工程:排查重点施工部位和高危作业施工、违规操作等行为,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防护,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情、水情,做好预警预报,根据雨情、水情变化及时调整施工计划

交通建设工程:加强项目所在地为地质灾害易发、频发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桥梁高处作业、隧道开挖支护、施工围堰、码头钢平台、支架脚手架、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以及吊装作业、民爆物品使用管理、路面施工阶段交通管控、改扩建涉路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高风险工程部位和作业环节。

能源工程:重点加强在建电网项目、电力项目,光伏项目巡视检查和管控力度。开展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整改到位,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相关工作开展情况56日之前报至市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四、及时发布预警,加强防汛响应

各地、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和查找雨季汛期施工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项目参建单位立即组织开展雨季汛期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并根据气象预警信息情况,及时增加排查频次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措施,直至隐患消除。

五、强化值班值守,加强应急联动

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督促指导项目有效防范应对突发性事件加强值班值守,值班领导要准时到岗到位五一”期间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务必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办联系人:陈昌配,联系电话:8286787,邮箱:aqfwk8286787@163.com

            赣州市安委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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