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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前来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的通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时间:2022-08-01 17:00:34访问量:

在我公司财务清理往来账款时,发现由赣州汇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渡口路廉租住房小区C组团第23、24栋住宅工程,赣州市琳达广告装饰制作中心承建的阳光·黄金家园廉租房入户门牌工程,章贡区金利和不锈钢材料装璜部承建的渡口路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制安工程,尚有质保金未退还

以上项目已满质保期,但施工单位一直未前来申报退还质保金,且存在经营异常等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现请以上单位看到本通告后于2022年9月30日之前安排人员前来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地址:赣州市新赣南大道1888号,联系电话:0797-7302636)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逾期则视为放弃该项目质保金,现予通告。

           

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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