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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汛期暨端午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时间:2022-06-02 17:44:06访问量:

赣市建专委〔202210

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汛会议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端午节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汛期及端午节的特点,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不准”、质量安全督导专员工作制度、隐患治理情况旬报制度等,要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层层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汛期和端午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整治安全风险大防范等工作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巡查检查计划,认真落实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辖区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大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重要环节自查力度,重点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隐患。

(一)加强室外及高处作业管理。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特别是要落实对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等相关措施。

(二)加强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加大对基础开挖、沟槽开挖、基坑支护,特别是深基坑工程的开挖、支护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坍塌事故。

(三)加强起重机械及脚手架管理。加大对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落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的基础稳固、排水通畅检查力度,防止发生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坍塌事故。

(四)加强对斜坡、高切坡附近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严禁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或随意堆放材料,防止因滑坡造成伤亡事故。

(五)加强施工现场与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要严格实行建筑工地动火审批制度,加强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是否符合规范检查,严禁生活区随意私接私拉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严防发生失火和触电事故。要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自查行动,彻底消除消防不安全因素,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六)加强在建涉水工程安全防范。突出建筑工地、涵洞、隧道、桥梁等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加强项目现场巡查,提前落实好相关防范措施,确保安全警示标识设置齐全,安全技术交底到位。

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要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限期进行整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确保安全可控。

三、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克服松懈思想,时刻保持警醒,落实“四早”措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从严从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针对节假日期间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抓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确保疫情不反弹。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项目落实好汛期安全防范各项举措。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端午节期间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一旦遇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务必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赣州市安委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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