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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五点”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时间:2021-05-17 22:40:01访问量:

我为群众办实事|“五点”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兴国县潋江镇东街社区谢芳飞在租住的房子里忙碌着,脸上笑开了花。几个月前,他还在为租房难发愁。住建局工作人员进行摸底识别后,今年4月份,将该户家庭纳入住房困难城镇贫困群众,每月可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缓解了租房支出压力,换租了套更心仪的房屋,改善了居住环境。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赣州住建部门主动采取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和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方式,健全城镇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兜底保障长效机制。截至4月底,全市现有8777户住房困难的城镇贫困群众实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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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在崇仙乡进行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并对住房困难群众原住房进行实地查看,该户群众享受租赁补贴后,已搬离原住的危旧房,改善了居住环境。

破解识别难点。按照“一家一家去看、一户一户过筛”的要求,住建部门对城镇贫困群众逐户上门查看现有住房情况,填写《城镇贫困家庭住房解困认定表》,建立信息台账,规范“一户一档”档案资料。早起步、严要求推进摸底识别工作,切实把精准识别住房困难群众这“第一粒扣子”扣准、扣紧,确保“不漏一户、不错一户”。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摸排28079户城镇贫困家庭,精准识别8777户住房困难城镇贫困群众家庭。

点亮政策盲点。出台《关于推进城镇贫困群众住房解困工作的实施意见》,率先在全省明确非主城区城镇贫困家庭的住房保障措施,扫清了政策“盲区”,让户籍在乡镇的城镇住房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政策不再“灯下黑”,实现城镇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

消除供给痛点。多渠道扩大住房保障供给,满足城镇贫困群众多样化需求。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近三年全市争取了国家公租房建设任务4725套,现已基本建成1255套;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大保障对象,将城镇贫困群众纳入第一档保障对象,享受当地政府批准的最高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城镇贫困群众优先保障、应保尽保。

凸显及时亮点。建立健全公租房保障常态化申请、审核、轮候和配租机制,开辟城镇贫困群众住房保障绿色通道,充分利用现有可供房源,定向、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城镇贫困家庭配租,通过各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做到即时申请、即时保障。同时,要求全市各地协调财政、民政等部门,对城镇贫困群众家庭租赁补贴的发放,由按“年度、季度”改为“每月”及时发放,做到“当月审核、当月保障”。



               市本级保障房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对已保障的城镇贫困人员进行走访慰问

堵住保障漏点。随着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的纵深推进,通过公租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和棚户区改造解决了绝大部分城镇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但仍有少部分群众自有房屋居住条件差,且不符合当地保障条件的情况,住建部门主动作为,着力破解保障边缘群众住房问题。对于部分城镇贫困群众自有房屋存在漏水、内外墙未粉刷等容易遗漏忽视的问题,住建部门牵头统筹,积极筹措资金,帮助群众予以修缮加固;对于部分城镇贫困群众自有房屋属于CD级危房的,可参照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或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标准予以补助,资金由地方财政足额配套保障。在搬离危房期间,予以公租房、租赁补贴过度。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赣州市住建局将继续巩固城镇贫困群众住房保障“应保尽保”成效,坚持不懈、全力以赴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困难群众生活品质,增强困难群众民生福祉,为开创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赣州篇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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